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部门职能

来源: | 发布时间:2026/04/16 16:32:39 | 点击: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职能:履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办学质量管理的监控与评价、教育教学等专项评估、督导等职能。主要负责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教育教学及各类专项评估,学生培养全过程涉及的教学、实习、实训、实践工作的督导。

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办学质量和评估工

作的方针、政策、文件。

2.负责制定、完善学校教育教学评估等各类专项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标准、评估方案、工作指南等文件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社会权威评估机构对学校进行的各类教育教学评估、专业认证等外部评估工作。

4.分析、反馈各项评估结果,敦促相关单位持续改进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5.负责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建设与运行的组织与指导。负责学校办学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体系构建、工作运行、队伍管理。

6.负责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等质量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做好相关数据挖掘、分析及反馈。

7.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体系和质量标准,形成质量监控网络,开展常态监测、过程评价、质量分析、信息反馈,并督促整改提高。

8.负责牵头落实教育主管部门评估要求,组织开展学校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等支撑数据采集及撰写、编制、发布工作,及时反馈评估结论及改进建议。

9.协同相关部门综合平衡学校师资、招生、校园建设、财务、设备资源等年度计划,负责学校办学基本信息数据统计、审核、报送、发布工作。

10.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和状态数据平台填报。

11.负责各种评估数据的建档、归档工作。

12.开展教育教学政策与评估工作的理论学习和实践研究工作。

13.负责组织开展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研究与学校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理论课题。

14.负责学校专兼职教学督导队伍的建设、管理与考核。

15.负责对学生培养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估,制定和完善教学督导相关制度;负责开展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等活动,组织实施全部教学环节督导、检查、反馈和材料整理、归档。

16.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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