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届离校毕业生 就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8-31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力加快工作进程,全力以赴促进我校2023届毕业生顺利就业,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学校决定开展2023届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推动及就业统计把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3年8月1日-12月31日

二、工作内容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未就业困难毕业生精准帮扶工作;就业依据规范审核工作;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填报工作;就业数据自查工作;学校领导带头抽查就业统计工作。

三、工作人员

分管就业工作校领导、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全体工作人员、2023届有毕业班的二级学院班子成员及就业专员、2023届各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各二级学院、参与就业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性,压实责任、精心谋划、认真组织,确保年终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不低于云南省平均水平,确保就业统计真实准确规范。

(二)实施清单管理,强化工作落实。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制定工作清单,每月对各二级学院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二级学院对2023届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离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二级学院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纳入2023届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履职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1: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3届离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清单

附件2: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研判表(班、院、校三级)

附件3: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3届困难毕业生帮扶情况表(院、校两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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