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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立德楼排危修缮及教学环境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6-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立德楼排危修缮及教学环境提升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昆明市五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备案号【项目代码】:2505-530102-89-05-823759(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408号)

2.2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内完工

2.3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及现行的国家和云南省质量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立德楼排危修缮及教学环境提升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对立德楼进行结构排危修缮、抗震等级提升、室内门窗更换、水电改造等,确保该房屋安全使用,同时提升学校育人环境,整合校舍资源,使其满足A类建筑的抗震要求,后续工作年限为30年。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7544439.42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或)建筑业企业资质_专业承包_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_二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或)注册建造师_一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人的名称一致,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若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及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若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及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20222024(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2024年或成立至今(针对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年度的情况)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若不足1个年度的,则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扫描件。

3、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4、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如存在行贿犯罪等相关违规情况,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执行。

5、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 】 68 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7、投标人提供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06月24日10:00至2025年07月01日23:59),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其他要求: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homePage)上报名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15日09:00)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自行下载已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并进行查看、解密和核验投标文件,以确保上传投标文件的正确性;(2)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及远程解密:①请投标人仔细查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系统2.0培训教材”,提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无法读取导入或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规 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在线网上签到、远程解密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本项目解密时间为6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资格审查评审阶段。②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③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 结果无异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408号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

邮    编:

650000

邮    编:

650224

联 系 人:

周老师 赵老师

联 系 人:

张 斌

电    话:

0871-65815458

电    话:

18787059369

传    真:

/

传    真:

0871-63378729

行政监督单位:昆明市五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 督 电 话:0871-6415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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